在五、六月交替的時刻,我跟我媽飛到歐洲旅行十天,在倫敦看見了大笨鐘,在比利時看到了漂亮的河岸,在荷蘭找到了大風車,可是這些統統都比不上香港的好。

女友一直鼓勵我旅行去遠一點,適逢我也有想飛到歐洲找在那邊唸書的朋友,記起女友說過去歐洲就去十天的約定 (可能連她自己都忘了),我的夏日歐洲之旅就只有這麼長而已。這十天的行程我前後規劃了幾次,既要遷就在歐洲唸書的朋友,又要顧及我的工作,更重要的是六月中會是我和女友一起的紀念日,雖然女友多次強調她不在意,但我又怎麼會在這種日子丟下她呢?

經過最難熬的十天,始終覺得香港除了被一群醜陋的特權階級所把持之外,它本身是無罪的,也還有它值得珍惜的地方,至少,這裡有我最重視的人和事,說著我的母語,我不能找到別的一個地方,可以給予我這種安心和親切的感覺,就好像女友常常問我,為什麼我會愛上她,她有什麼地方這麼好,值得我去愛?對我來說,她是獨一無二的,她是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讓我安心的,她是可以把所有事物都變得美好的存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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