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說要替女友賣掉舊電腦,最後過程總算順利,星期四就已經完成任務了,雖然價錢比原定的略低一點,但至少交易爽快,以第一次賣二手品來說,算是令人滿意的結果。
既然舊電腦已經賣出去,我也急不及待慫恿女友儘快買MacBook,下了訂單之後,又替她找保護套、鍵盤保護膜,甚至列出了一張安裝軟件的清單。我對這件事的熱衷程度,估計比得上蘋果店Genius Bar裡面那些天才了,當然,我還差一件藍色的蘋果標誌T恤。
明天就會送到女友手上的MacBook Air
幫助女友由PC轉到Mac,總令我想起2005年第一次接觸Mac那陣子。我曾經約略介紹過我用Mac的經歷,那年代的Mac用戶,很多都是從事圖像設計行業 (所以最近蔡子強撰文質疑議員買Mac處理文書工作,其實是用了十年前的標準下筆的);當時Mac採用的CPU也不是Intel的出品,而是IBM的PowerPC,簡單來說,就是不能安裝Windows。所以從前的Mac user,說漂亮一點是孤芳自賞,其實是裝模作樣。
我買第一台Mac的原因,是因為家中的舊電腦的主機板剛好壞掉,家人覺得把電腦送去維修也所費不菲,於是便有了買新電腦的念頭。剛好蘋果在那時候推出了Mac Mini,體積細小的機箱,幾乎讓大家嘖嘖稱奇。我在報紙看到Mac Mini的廣告,就極力勸說家人買一台,從前跟蘋果結下不解緣。
在家中一角找到Mac Mini的盒子,現在大概可以成為文物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