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個古怪的人,有很多古怪的興趣,可惜每一種興趣都是蜻蜓點水。現在除了看書和寫文章,幾乎都沒有什麼特別技能。看看我如何由二十歲的廢物青年,慢慢變成三十歲的廢物中年:

  • 旅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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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二年級的時候,帶了一個背包、一台膠卷相機,就在台灣待了一星期,從此相信只要靠這兩樣東西,就可以走遍天下。

幾個月後,我開始了在英國的交換之旅,在短短四個月就走過了十個國家二十多座城市,回來香港之後一邊整理遊記,一邊定下了遊遍地球五大洲的目標。

進度:一直到今年復活節假期才重回了一次台灣,其餘一切如昔。

 

  • 膠卷攝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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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陣子很迷膠卷攝影,特別是用Lomo那種玩具相機拍照,那種帶點缺陷的曝光,以及仿如幻景一樣的多重曝光,都讓人愛不惜手。第一台入手的膠卷相機是日本的Blackbird ,fly雙眼相機,手動測焦加上左右倒轉的觀景窗,是非常特別的入門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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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剩下說明書的blackbird, fly,說多了都是淚。

第二台相機是真正的Lomography出品,Diana Mini True Blue,女友注資一半的生日禮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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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小的一台相機,有著大大的閃光燈,買了回來之後覺得其實比較適合女用,於是幾乎成為女友和我出去的時候的專用機。除此之外還有一台Lomo的Konstructor,三台相機都使用了最普及的135制式35mm膠卷。

進度:因為保養不善,blackbird, fly早就不會飛了。這種玩具相機多多少少都有個特別,就是對攝影環境的要求很高:光線不足不拍不了、太快的物體拍不了、下雨天拍不了…..久而久之它們也像玩具一樣被放起,甚至是荒廢了。反正玩了幾年相機,也不覺得自己的攝影技術有進步過。

 

  • 鋼筆

這個應該是我有史以來最莫名地開始的一個興趣了,去年夏天突然就有了想好好練字的念頭,既然要充文人墨客,字一定要好看,然後就糊裡糊塗開始買第一枝鋼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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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枝買的鋼筆是Pilot 78G,不到一百塊的入門級價錢,實而不華的定位,換來性價比算是不錯的書寫感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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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買的第二枝鋼筆,新潮的透明造型,配上深海色墨水的FPRN 350R,完全是為了追求時髦而買的一枝鋼筆,反正我字沒練好,筆就已經不停買就對了。

進度:寫了一年我還是在寫千字文的字帖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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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電腦

大概是目前為止最悠久的一個興趣,第一次擁有自己的電腦是沙士爆發的時候 (2003年),百無聊賴中開始研究寫網頁,沉迷的時候就一個人宅宅的在電腦前呆上整天,只為了弄出想要的效果。在那之後又開始玩作業系統,安裝Linux了,又買了人生中的第一台Mac電腦 - 元祖Mac Mini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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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主Steve Jobs和第一代Mac Mini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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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inux下的KDE桌面。

當年第一台Mac Mini已經深深被蘋果教折服,可惜好景不長,這台電腦兩年之後就死的不明不白,即使拿去檢查也不清楚原因。而我也因為預算問題,再沒有機會入手一台Mac了,一直到了大學畢業那年,才第一次自掏腰包買了Macbook Air,重新回到了蘋果的懷抱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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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中主力在用的2013年版13吋Macbook Air,系統更新過兩次,表現依舊優秀。

直到2015年的四月,終於連手機也從Google的Nexus 5變成了iPhone 6,正式開始了第二次的水果教徒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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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度:儘管電腦方面的鑽研的範圍多、時間又久,不過還是堅持著自己的風格,每樣事情都只研究個皮毛,結果也就只有用Dreamweaver寫寫網頁、架設一下論壇和博客,以及比普通人多用過幾個電腦系統而已,到了今天還是不到會修電腦、寫程式這種高手級的程度,最大的成就,就只有架在鼻樑上的幾百度近視眼鏡了。

 

總而言之,我就是一個廢物偽文青啊(攤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