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女友可能正在心底悄悄地對我不滿,因為今年的情人節,我既沒有送禮物,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準備,並且,我們沒有在正日當天慶祝。
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我們就再沒有刻意送節日的禮物,也沒有突然給對方送禮物,一來女友覺得送的東西如果不合用,還不如不送;二來是我們都覺得互相要特地為對方想一份合用的禮物,是一件頭痛的事情。經過兩個人的共識,我們決定以後哪個需要什麼,就買什麼來送,沒有什麼時令,沒有驚喜,但總是很受用。
今年情人節在星期二,女友繼續她晚上的進修,我們選擇在這個週末先共渡二人世界,吃一頓上好的佳餚,後來意外發現,這一天原來是元宵節,天意如此,我們就從命了。上午女友先跟我的家人拜年,今年我家一改吝嗇作風,招待女友到酒樓吃飯。女友應對我的家人,好像比我還純熟,本來說要從旁助刀,結果她一個人就從容應對,這應該是給我最好的情人節禮物了。

